L-1签证真的可以代替EB-5投资移民吗?
发布者:上航移民 发表时间:2016-05-20 09:44:27 浏览量:6803 次
经常会看到很多人拿L-1签证转绿卡和EB-5投资移民相比较,多数人都认为通过L-1进入美国,省钱又省时,而EB-5不仅至少要投资50万美元还有排期。一时之间L-1签证风生水起。L-1真的可以另辟蹊径,成为取代EB-5的绝佳入美途径吗?
其实EB-5和L-1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签证类型,没有可比性,EB-5属于移民签证,获得的是美国永久居住权暨“绿卡”,而L-1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只有通过杰出人才EB-1(一般为EB-1C,即跨国公司高管类移民签证)的方式申请绿卡,因此严格意义上应该是EB-5签证和EB-1C签证的对比。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分L-1A和L-1B两类。L-1A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L-1B则适用于具用“专业技能”的外国公司雇员赴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谓“专业技能”是指对该公司的产品具有专业知识,或了解该公司的生产流程及工艺技术)。L-1实质上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只是允许持有者具有双重意向。因此,L-1持有人可以在不破坏L-1身份的情况下,通过杰出人才EB-1(一般为EB-1C,即跨国公司高管类移民签证)的方式申请绿卡。但L-1有时间限制,申请人可以获得最长累计7年的签证,但是每次签发的有效期只有3年,首次签发的有效期仅为1年。
1.递交L-1申请的公司必须“跨国”,即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2.如果跨国公司有意在美国购买其他公司或合资办公司,海外公司必须要持有在美国子公司50%或者以上的股份。如果股份占少数,但实际操纵整个公司也符合申请L1的条件。3.L-1签证申请人在国外的公司必须原先担任经理或主管职位,即必须有相应的资格。4.L-1签证申请人必须临时派到美国为同一公司工作,担任同一公司系统的经理或主管。如果选派到其他公司工作,不能申请L-1。5.L-1签证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内,在美国以外的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6. L-1签证的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和相关经验适合即将赴任的职位。
L-1的申请人需要有高层管理经验,需要有能力经营美国的新公司,并且创造利润,很多时候需要中国国内的母公司来支撑。
EB-5的申请人无学历、语言、经商、工作经历等要求。L-1的办理只需要几个月就能完成,没有配额限制,速度相对较快,但L-1非移民签证,需要在一年后续签完成,申请人才可以提出EB-1C的申请,EB-1C虽然没有排期,但没有很明确的法律条文给出具体量化的标准,在转绿卡的环节,审核极其严格,成功率很低。很多人拿了L-1后,最后还是通过投资移民EB-5申请绿卡。EB-5,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进入排期时代,但相对界限明确,只要证明用合法来源投资50万美金并投资创造了10个全职就业岗位,即可通过移民局审核,剩下的只是等排期!L-1签证的初始投入相对较少约10万美金,但是如果在美国的分公司不能盈利,始终需要母公司支撑,考虑到美国的高额人工费用,最后拿下绿卡时的总投入可能极高。EB-5,最低投资额度为50万美元,5年后返还,无后续费用。申请人办理L-1签证,妻子和孩子可以申请L1签证的配偶签证L-2即可一起过去,在那边读书或工作。EB-5,一人申请、全家都可获批绿卡,登陆美国享受美国医疗、教育福利。L-1每次续签时都需要保证企业的持续运作和健康发展,且在申请EB-1C转绿卡时,也有此要求。不同的签证官员对于所递交的文件审核角度、个人观点都有所不用,增加了续签的风险性。EB-5,I-526有条件绿卡到期后,只要保证投资款还在EB-5项目里运作且完成就业数,即可申请解除“ 条件”,拿到I-829“永久绿卡”。
因此,如果你是某跨国企业高管且在美有分公司,你可以尝试申请L-1转EB-1C,进入美国后也可以直接申请EB-5。当然,对于多数人来说EB-5才是最适合也是最容易成功移民美国的途径。如果你因孩子年龄而担心排期问题,或许你也可以选择L-1提前进入美国,而后申请EB-5,等待绿卡!此外,L-1一旦获批后,一段时间内需要登陆美国,而且尽量不要长期离开美国,否则对续签不利。所以,何时开始申请L-1,需要提前斟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