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EB-5项目, 为什么说I-956F重要也不...
I-956F是新法下项目合规文件,代表符合EB-5法律规范,但不是无风险!
日本无针对“外国人父母”的签证
日本多年来稳居老龄化世界第一“宝座”。因此在引进人才方面,优先希望引进年轻劳动力。
针对持中长期签证的在日本长期生活的外国人来讲:
1、只给予针对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家族滞在签证」,并不包含父母。
2、即使之后该外国人拿到永住身份、取得日本公民身份,也同样没有针对其父母的签证类型。
一般情况下,持中长期签证的在日外国人的父母只能通过「探亲签证」或「(三年/五年多次)旅游签证」这样的短期滞在签证来日本短期居住,单次最多停留90天,累计一年最多停留180天,此时父母拿到的这种短期签证是无法拿到日本的在留卡的,更无法享受日本各项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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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特殊情况可长期居住
在日本将父母带来长期居住的行为被称为“老亲抚养”,目前只有如下两种情况可以尝试申请父母的长期居住签证,申请到之后父母可以享受日本的各项福利,但申请难度很大、要求也很苛刻。
日本入管局给「高度人才」签证的持有者很多优待,除了可以拿到更长期的签证时长、更快的转永住资格之外,还有一条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带父母来日本居住生活。
「资料来源:どのような優遇措置が受けられる?| 高度人材ポイント制による出入国在留管理上の優遇制度 (immi-moj.go.jp)」
**要求如下:
(1)「高度人才」签证持有者的子女未满7岁或者是父母要去照顾怀孕中的「高度人才」签证的持有者或「高度人才」签证持有者的配偶
(2)「高度人才」家庭总年收在800万日元以上
(3)父母来日居住需要与持「高度人才」签证持有者家庭同住
(4)仅限「高度人才」持有者或配偶其中一方的父母
**总结:
如果在日外国人家庭持「高度人才」签证,达到年收条件且家庭子女未满7岁或处于妊娠期间,达到这两个条件后,可以申请家庭一方的父母来日本长期居住生活,此时父母还需要跟「高度人才」的持有者家庭同住。
**申请流程:
(1)下载并填写—「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書」(特定活动样式)
(2)准备「高度人才」持有者家庭的年收入证明以及家庭结婚证明等各项入管局所要求的家庭资料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向日本入国管理局提交资料交由入国管理局审查,审查通过后会下发在留许可,之后顺利办理签证即可。首次下发在留时长为1年或者6个月,到期前需提前续签,再次续签获批的在留时长一般也为1年或6个月,每次到期之前都需要提前更新续签。
以抚养父母为目的申请的「特定活动」签证,是出于人道主义目的而设计的,为了防止在日外国人的亲人出现老无所依的情况。由法务大臣自由裁量,因此是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条件的,申请难度很大。
**要求如下:
(1)父母来日本是以接受抚养为目的,不可以以工作、观光、照顾孙子为理由
(2)父母是高龄者,70岁以上(丧偶的话申请成功率更高)
(3)在中国没有其他可以抚养老人的亲人或兄弟姐妹
(4)子女需要在日本长期生活多年
(5)子女在日本要有足够的抚养能力,年收入不能太低,最少需要年收400万日元以上
**申请流程:
即使满足以上条件,这种特定活动签证也无法直接向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因为这类签证本身不在入管局颁发的签证范围内。
一般的申请流程为:
**如果入管局审批通过,则首次可以下发为期一年的在留签证,之后再次续签即可。
总的来说,带父母长期定居日本难度大、要求高,所以无论是为我们自身还是为父母的养老考量,移居日本前都要提早做好相关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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