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EB-5投资移民者来说,孩子超龄是个最头疼的问题!
众所周知,当我们在办理EB-5移民过程中,21岁以下的未婚孩子在等待审批的过程中满21岁了,就不再符合作为亲属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资格。超龄了,该怎么办???由于签证审核时间漫长,很多移民投资者都会遇到孩子超龄这样烦心的问题。于是国会颁布了“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即当一个孩子由于过长的申请处理时间而导致超龄时,CSPA可以为这类移民受益人提供一些保护。EB-5申请人向移民局提起I-526申请时,孩子年龄在21岁以下。并且在签证申请时,孩子的CSPA年龄必须在21岁以下(CSPA年龄是由得到签证时孩子的真实年龄减去移民局处理I-526申请用时来确定的)父母于2013年12月1日提交了I-526申请,该申请于2014年12月1日得到批准。假设由于签证积压导致她并未立刻获得签证名额,直到2015年10月1日才能申请。2015年10月1日孩子的实际年龄为21岁零10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她不算超龄。因为她的CSPA年龄在21岁以下(21岁零10个月,减去移民局处理I-526申请的1年,等于20岁零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