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期缩短,投资款再部署---移民局EB-...
老肖从实际操作角度,聊聊美国移民局对EB-5的政策修订版的几个重要细节。
最近关于福建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先生的讨论,持续高温。标题一个比一个劲爆---《曹德旺要跑了?》、《别让曹德旺跑了!》····其实看来看去,曹董事长只不过是按照经济规律、在美国投资设立了工厂,说了些关于当今实体经济状况的真话而已。和要“跑路”没任何关系。而且他的背景、言行、成就(包括慈善活动等等)都是很值得尊敬的!
不过,老肖也想到一个有趣的话题,那就是---假如曹董事长(包括和曹董的背景、在美投资方式类似的企业家)想办理美国绿卡,应该怎么办才更好呢?
好吧,老肖利用自己一点微薄的知识,斗胆帮“曹董们”做个简单的规划方案。
因为不是每个朋友都是连续看“老肖话移民”,所以老肖不得不把之前讲过的基础概念再简明扼要地说一下,免得新朋友看到这篇文章不易理解。
美国绿卡,也就是永久居留卡,是外国人在美国可以长期居留、工作、以及享受大部分福利的身份证件。
绿卡和国籍差别很大。一个中国人,如果只是拥有美国绿卡,法律上依然是“中国公民”,进出美国和中国,还需要中国护照。如果有了美国国籍,才彻底变成了“美国公民”。
有了美国绿卡,并不要求一直在美国居住(每次离开美国不超过183天;具体要求不展开),所以有了绿卡,既可以享受美国福利,又不影响中国的安排,还可以自由进出,并且很方便地在美国开始事业。
曹董事长因为企业规模已经很大,人才济济,在美国新成立的企业,未必需要他去亲力亲为地管理。不过,如果他真的要去管理,还真的需要一张绿卡。一方面,他有了绿卡,才可以不限时间在美国居住;另一方面,如果不是持有工作签证,他不可以在美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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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肖觉得,对曹董事长来说,EB-1A是最简单、速度最快、成本最低的获得绿卡方案。
老肖之前的一篇文章《EB-5,L-1,还是EB-1?这是个问题!!!》里面,提到过EB-1A。简单重复如下:
EB-1(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可以具体分为3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EB-1A、EB-1B、EB-1C。
EB-1A(即Extraordinary Ability,多译为“杰出人才”),一般发给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
这里面有个好玩的点---我们一般理解,EB-1A只是给科研大师、文体明星准备的,只有EB-1C才是适合企业家的。现在,老肖你怎么说企业家也可以办理EB-1A呢?!
按照EB-1A的定义,其实它适合“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这里面的“商业”,是说这个申请人需要在商业方面,在自己的行业领域中,有非常突出的成就、过人的能力、受到公认的广泛赞誉。这个要求也是相当高的。
我们就从公开媒体报道随便取一些数据、资讯,来看看曹董事长的江湖地位吧:
曹德旺于1987年创立福耀集团;早在1993年,福耀集团就在A股上市,是中国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福耀玻璃,连续7年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当前市值456亿人民币,约65亿美元;2015年营收达20亿美元
福耀集团目前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汽车玻璃供应厂商
福耀集团产品商标是中国汽车玻璃行业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福耀集团获得“2007 CCTV年度最佳雇主”等赞誉
福耀集团多次获得过美国福特、美国通用、欧洲VOLVO、美国PACCAR等等颁发的“最佳供应商”奖励
福耀集团在2005年成为历史上中第一家状告美国商务部、并赢得反倾销案的中国企业
2009年5月,曹董获得了有着“企业界奥斯卡奖”之称的“安永全球企业家大奖”
2016年10月,曹董荣膺全球玻璃行业最高奖项—凤凰奖(the Phoenix Award),也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中国企业家。(凤凰奖委员会1971年在纽约成立,每年奖励对玻璃工业做出过重大和突出贡献、积极从事玻璃事业的人士一名)
还有曹董的个人收入及资产---2016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榜,曹德旺名列1,198位,资产17.7亿美元;在中国大陆排名147位
2016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曹德旺排名282位,资产110亿人民币(看来各家榜单大同小异了)
除了上述的商业成就,迄今,曹董的个人累计慈善捐款已超过70亿元人民币(胡润慈善榜说80亿,还有人说100亿,总之是非常非常多啦),连续多年登上中国慈善排行榜榜首
媒体报道连篇累牍。百度搜索“曹德旺”,结果高达1220万条!
考虑重名因素,搜“曹德旺 福耀玻璃”,结果也高达31万条。
算了,老肖就不继续做广告了····
在EB-1A的申请要求中,明确规定获得著名国际性大奖、行业有知名成就、收入特别高、媒体影响力非常大等等的顶级人才是符合申请条件的。上面这些资历,个个都是亮闪闪(很多奖励或排名还是美国的知名机构颁发的),足够证明曹董是完全符合美国移民局要求的“商业领域内杰出人才”的地位!
EB-1A办理步骤:
曹董让秘书只要把上面老肖罗列的材料打个包、必要的翻译一下,找移民律师汇总,再填写个I-140表格,递交给移民局,快则一两个月、慢则七八个月,妥妥地可以获批EB-1A了!然后登陆美国领绿卡就好。他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同样可以获得绿卡(下同)。
(老肖上面已经做了不少的Research,曹董的秘书工作就轻松多啦)
So Easy!
对了,老肖顺便提一下:I-140的申请费,从昨天(2016.12.23)起,已经从580$上调到700$了,当然,这点零头对曹董是毛毛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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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是EB-1里面需要申请人参与企业经营的一种形式。
EB-1C(即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多译为“跨国经理人高管”),适合美国之外的企业在美设立公司、并购合资美国当地企业以后,给派驻到美国管理的企业家、高管办理身份。
关于EB-1C签证,老肖之前几篇文章都提高到过,比如《EB-5是商业移民还是投资移民?EB-1C是技术移民还是商业移民?》,就提到,申请人要办理EB-1C,需要:
申请前的3年中,申请人受雇于跨国企业的母公司一年以上
申请人在母公司是高管
申请人在美国跨国企业中,也担任高管
当然,对母公司的存续时间和规模有些要求。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对曹董来说,按照他国内公司的背景、在美国的投资规模、他在母公司的管理级别、他在美国的管理职责,做EB-1C也是轻而易举的。
老肖从实际操作角度,聊聊美国移民局对EB-5的政策修订版的几个重要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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